亲疏之别_亲疏之别冼色丽
1.贾母听到王夫人用什么称呼刁难林黛玉,后用在了宝钗头上?
2.传统社会中“礼”的属性包括什么?
3.周礼的周礼内容
4.形容亲疏有别的文言文
5.俗语“亲戚再好,也有三不交”,哪三种亲戚不能交?有道理吗?
6.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什么意思
翻译:天子建诸侯,诸侯立卿大夫,卿立下级之卿或大夫,大夫立下级大夫,士以其子弟为隶级,庶人不再分等级而以亲疏为若干等级之别。
这句出自《左传.桓公二年》?
释义:“天子建国”即天子建诸侯,“诸侯立家”即诸侯立卿大夫,“卿置侧室”即卿立下级之卿或大夫,“大夫有贰宗”,即大夫立下级大夫或“属大夫”。“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指士以其子弟为隶级,庶人不再分等级而以亲疏为若干等级之别。?
这段文字主要说的就是等级问题,前面主要是说分封制,后面主要是说宗法制,但是并非完全分开来讲的,也是有练习的。侧室就体现了宗法制中的嫡长子和次子的区别,后面还说了庶民也是“分亲”的,就是指嫡长子和次子的不同。
扩展资料:
奴隶制发展到西周已达到鼎盛时期。这时的全体社会成员因其社会经济、政治地位的不同被划分为许多等级,形成了以宗法制度为显著特点的等级制,也就是所谓的“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二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
王室和各级贵族共同构成了西周王朝的统治阶层。王室居于统治阶级的最顶层,国王是其代表。周天子是当时政治上的天下共主,名义上拥有国家的一切,即如《诗·大雅?北山》所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公室是仅次于王室的第二等级,周王朝曾分封了大批的诸侯国,有公、侯、伯、子、男五等爵。诸侯受王室之封拥有一方土地和人民,并负有向王室纳贡和从征的义务。卿大夫是从属于诸侯的一级贵族,所谓“诸侯立家”即是指诸侯分封卿大夫而言。
卿大夫拥有诸侯分封给的采地,可以世袭,但也要为诸侯尽一定义务。士一般出身于贵族,但其成分复杂,个别有采地,大多数则无采地,仅有禄田而已,所以《国语·晋语》云:“大夫食邑,士食田”。上述从天子、诸侯到卿大夫、士是西周时期居于统治地位的社会阶层。他们占有大部分的社会财富,掌握着国家各级政权。
贾母听到王夫人用什么称呼刁难林黛玉,后用在了宝钗头上?
(本文索引收录:《中国哲学》2013年;原发期刊:《淮海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九期。)
《吕氏春秋·不二》说:“孔子贵仁,墨翟贵廉(兼)”。胡适说:“孔门说仁虽是爱人,却和后来墨家说的‘兼爱’不相同。墨家的爱,是‘无差等’的爱,孔门的爱,是‘有差等’的爱。故说:‘亲亲之杀’。”“墨家重在‘兼而爱之’的兼字,儒家重在‘推恩足以保四海’的推字,故同说爱人,而性质截然不同。”[1]98冯友兰说:“墨家主张爱无差等,而儒家主张爱有差等。换句话说,在爱人的问题上,墨家强调同等,儒家强调差等。”[2]82儒家之仁爱主张爱人应重视血缘亲情和宗法等级,体现爱人的次第厚薄差别,符合并维护礼的基本精神——别亲疏、明贵贱;而墨家之兼爱则极力反对儒家以血缘亲情关系为仁爱基础的“亲亲有术,尊贤有等”[3]287的差爱、别爱,认为这样的爱必将引起“天下之大害”[3]114,必须“兼以易别” [3]115。儒家仁爱之差等与墨家兼爱之平等主要体现在爱人的次第、厚薄上的不同。
一、由亲及疏与先人后己——爱人的次第不同
(一)由亲及疏
孔子说:“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4]4“立爱自亲始”。(《礼记·祭义》)儒家仁爱重视亲情孝道,主张爱人应以家庭为本位,以亲亲、孝悌为始点向外推扩、延伸至泛爱众,有先后次序地实现爱之普遍性道德理想。在儒家看来,“孝”、“悌”与“泛爱众”本质上虽都是“爱人”,但由于人首先是一种有私心的情感动物,爱人应该、也必然遵循由亲及疏、推己及人的路径。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5]16、“仁者无不爱也,急亲贤之为务。”[5]322、“仁者以其所爱及其所不爱”[5]324。爱的对象是普遍的大众,但以亲、贤为优先,他将这种从血缘亲情出发,由亲及疏,由近及远,逐步推扩的爱概括为“亲亲”、“仁民”和“爱物”三个次第。他说:“君子之于物也, 爱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5]322“这告诉人们,爱是一个链子,起码有三个环节:亲、民、物。在具体的境遇关系里,首先是爱亲,其次是爱民,最后才是爱物,这是一个从亲到疏、从近到远的价值推进取向,与‘泛爱众,而亲仁’所揭示的价值取向相一致。”[6]24儒家的仁爱总是从人天生的血缘亲情出发,以“孝悌”为始点,由亲及疏,推己及人、及物,体现出爱的次第差别。因此,儒家“仁爱”之爱本质上是一种对亲人的爱,是以血缘亲情关系为基础的、有差别的、先满足个人的私心,它是一种有亲疏之别的爱。[7]
(二)先人后己
与儒家特别看重人的血缘亲情以及由此导致的由亲及疏、由近及远的爱人次第迥然不同,墨家淡化人的血缘亲情,反对由亲及疏、由近及远地爱人,主张先人后己、投桃报李地爱人。尽管墨家也“以孝视天下”,(《汉书·艺文志》)主张孝、爱父母,但墨家之孝、爱父母以“利亲”和“交孝子”为要义,强调以“吾先从事乎爱利人之亲,然后人报我以爱利吾亲也”[3]125的先人后己、投桃报李的方式来间接地尽孝道、爱利父母,从兼爱利他再到孝利吾亲,不是从人天生的血缘亲情出发,自然而然、由亲及疏地孝敬至亲,而是出于世俗功利的考量先去爱利他亲以获得他人爱利吾亲的功利回报,这与孔子“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色难”[4]14-15更强调敬亲、悦亲大相径庭。因此,墨家“利亲”、“交孝子”式的孝道、爱亲具有明显的平等、互惠意识和功利色彩,改变了儒家孝道、仁爱由血缘亲疏所决定的爱人次第,取消了己亲在孝道中的优先地位。墨家先人后己的爱人次第似乎比儒家由亲及疏的爱人次第更无私,却与人之常情相违背,也更具功利色彩,不合国人耻于公开言利的道德心理。此外,这种先人后己式的兼爱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大众普遍地以长远的眼光,经过理性的功利考量之后的投桃报李和知恩图报,但这一条件本身就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这种从利己出发却采取利他的先人后己式的兼爱主张由于没有现实的力量支撑,只能假借非现实的、虚无缥缈的赏罚权威——天、鬼,最终只会事与愿违,只有极少数人在威逼利诱下先人后己地爱人,极多数人却毫无畏惧、只有利诱地仅爱自己,极少数人先人后己的兼爱利他德行只能是“曲高”而“和寡”,没有普遍性,流于空想性,造成个体道德与社会伦理的悖论——“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8]209。这正是墨家兼爱学说不能持久兴盛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亲亲之杀,尊贤之等”与“厚不外己,爱无厚薄”——爱的程度不同
(一)“亲亲之杀,尊贤之等”
儒家以“孝悌”为始点和优先的“仁爱”还有爱的厚薄程度差别,爱亲胜爱疏,爱己胜爱人,厚此薄彼。尽管孔子说:“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4]、“己所不欲,勿施于人”[4]121,这种推己及人式的仁之方似乎在爱人的程度上不分厚薄、一视同仁,但《中庸》载孔子说:“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9]40,孟子说:“事,孰为大?事亲为大”[5]179。孔孟事实上都视事亲最重,在孟子心目中,“亲亲”不仅在爱的次序上先于“仁民”和“爱物”,在爱的程度上也更厚重。并且,当爱亲与爱众出现冲突时,孔孟都不顾事实、不论是非地选择爱亲而舍弃爱众。《论语·子路》载孔子说:“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4]137,对于桃应所假设的“舜为天子,皋陶为士,瞽瞍,则如之何?”的道德选择之两难,孟子给出了“舜视弃天下犹弃敝履也。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欣然,乐而忘天下”[5]317的选项,在孔孟的人际价值坐标中,爱亲、事亲显然具有最高价值。孔子提出的“亲亲为大”、“父子相隐”的伦理原则,孟子“事亲为大”的伦理主张和“舜窃负而逃”的道德行为选择,都是为了维护血缘亲情关系,特别是父子亲情关系。在孔孟看来,血缘亲情关系,特别是父子亲情关系是所有人伦关系中最为重要的,对亲人的爱理应厚于他人,一旦这种血亲之爱的首要性、绝对性遭到质疑,“仁爱”便失去了自然的情感基础,成为没有情感基础支撑的空中楼阁。
儒家的“仁爱”还要求依照礼的精神——明贵贱、别亲疏,有厚薄地爱人,以维护宗法礼制秩序。孔子说:“克己复礼为仁”[4]121,依礼行仁以别亲疏贵贱,实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4]126的差序和谐。并且,儒家认为亲人活着时应依礼爱之,亲人去世后也应通过丧葬之礼延续这种爱,对亲疏、尊卑关系不同的逝者服差等的丧葬之礼,表达程度不同的内心哀丧,做到尊卑有等、亲疏有别。“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4]13孔子认为,子女对父母的孝应该延续到他们去世以后,在情感上发自肺腑,在程度上重于他人,对亲、贤应厚葬久丧。
(二)“厚不外己,爱无厚薄”
墨子虽也重孝,不反对天生的亲亲之爱,也认可现实的社会等级差异,但墨子极力反对儒家的仁爱以宗法血缘关系为基础,反对儒家仁爱的宗法等级差异性。《墨子》曰:“举义不辟贫贱”、“不辟疏”、“不避远”、[3]44“不党父兄,不偏富贵”[3]49、“爱人若爱其身”[3]100、“厚不外己,爱无厚薄”[3]407。在墨子看来,爱人应一视同仁、无有偏私,对他人、他亲、尊者的爱与对己、己亲、卑者的爱应无厚薄之分,普遍地、相互地、平等地爱、利天下之人。在爱他、利他与爱己、利己出现冲突的时候,应遵循道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尊重事实,区分是非善恶,平等公正地加以取舍。墨家锯子腹〈黄享〉之子被父亲大义灭亲(参见《吕氏春秋·去私》)的案例就是墨家兼爱之超越尊卑贵贱,不分亲疏厚薄的真实写照,这与孔子“父子互隐”的伦理主张和孟子“舜窃负而逃”的道德选择大相径庭。与儒家仁爱以家庭为本位,特重自然血缘亲情不同,墨家的兼爱以社会为本位,强调人的社会性和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平等性、民主性,消解了人的血缘亲情关系的特殊性以及在此基础之上的宗法等级。墨家超越尊卑贵贱,不分亲疏厚薄的兼爱主张是对宗法等级制的否定,对父权、君权至上的合法性构成严重威胁,所以孟子攻击、谩骂墨家“无父”、“禽兽”[5]155,荀子批评其“僈差等”[10]61。正是鉴于墨家兼爱观包含的这种平等、民主意蕴对君主专制统治构成的严重威胁,汉代以后的统治集团在确定正统的官方意识形态时,从没想到要选择墨家,而总是慧眼独具地青睐儒家。[11]与儒家对亲者、尊者厚葬久丧不同,墨家在“兼爱”、“交利”原则指导下,不分亲疏尊卑一视同仁地薄葬短丧,具有明显的平等、功利意识。
三、结语
儒家的“仁爱”以人天生的血缘亲情为基础,以“孝悌”为始点,自然而然,由亲及疏,这种普遍而有差等的“仁爱”顺遂人情、心理,又符合宗法礼制,切合宗法制社会的实际,有利于封建大一统社会的父权、君权统治,因而受到民众和统治者的认可和遵奉。而墨子的“兼爱”是普遍平等的爱,没有人我之分,爱人如己,爱己如人。[12]这种淡化血缘亲情、消解宗法等级、带有强烈的世俗功利色彩的兼爱主张,不近人之常情,脱离以家族为本位的血缘宗法制社会的实际,因而不受大众欢迎,也遭到提倡“爱有差等”的儒家的贬斥,也被奉行“以孝治天下”、“移孝作忠”的统治者否定,这种平等之爱最终只能流于空想。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由于儒家讲‘爱有差等’,爱有先后、轻重、厚薄之分,必然导致等级论,更好地为传统宗法社会服务。墨子则讲‘爱无差等’,爱无先后、轻重、厚薄的区别,爱对任何人都是一致的、平等的,这必然导致平等论。在中国传统宗法社会中,特别是在君主专制的政治体制和尊卑有序、长幼有别的社会规范中,‘爱无差等’必然不合于时,不为治国者所重,这就是墨学式微而儒学大兴、定于一尊的根本原因。”[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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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滕新才,曾超,曾毅.仁[M]//傅永聚主编.中华伦理范畴丛书:第1函.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传统社会中“礼”的属性包括什么?
王夫人倒也没用什么特别难听的称呼刁难林黛玉,不过就是用了一句姑娘称呼她。但就是这么一句不亲不近的称谓,让林黛玉客居贾府寄人篱下的处境就凸显出来。之后贾母就转头去了薛宝钗那,也给了薛宝钗一句薛大姑娘的称谓,正好也点明大观园内外人多的是。贾母与王夫人这对婆媳,三言两语就暗地里过招起来,可真是内宅里过招的高手。
姑娘与丫头的称谓从字面上来看,似乎姑娘听着挺体面的,不是世家**,也是小家碧玉,总之听着就像有些身份的女子。而丫头就听着有些掉身份,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家府上的婢女呢。可事实上,在古代勋贵家的内宅里,但凡是亲近之人,长辈都会称呼为丫头,倒是登门为客之人,才会称之为姑娘。
而《红楼梦》中林黛玉作为贾母的嫡亲外孙女,从她进入贾府之后,贾母就对她疼爱无比,不仅什么好事都想着她,而且还是时刻关心着她,所以贾母时常称呼林黛玉为丫头,可其他大观园里贾家以外的**们,就未必有这个待遇了。
当然在大观园里,丫头也是女人之间,一种亲近的称呼,比如王熙凤就时常称呼林黛玉为林丫头,可见丫头这个称谓,不是关系亲密以及血缘亲近,一般人还真用不上。倒是姑娘这一类的称谓,在大观园里十分常见。一是丫环称呼**的敬称,再者就是贾府女眷称呼外客女子的称谓,不能说不好,但确实没有丫头这个称呼更加亲近。
贾母与王夫人的立场在大观园里,要说最重要的女眷,那必须是贾母,按理说贾母疼爱林黛玉,作为儿媳妇的王夫人,不应该与贾母唱反调,毕竟古代的后宅大院里,女性长辈那是有绝对发言权以及权力的。再加上林黛玉怎么说也是贾府的表**,比起薛宝钗这样与贾府毫无血缘关系之人,王夫人也该更加偏爱林黛玉,像贾母那样与林黛玉亲近才是。
可实际上王夫人更加喜爱薛宝钗,甚至恨不得每天都要夸上几次薛宝钗,就像女儿一般喜爱她。可她对林黛玉,别说喜爱二字,就差把厌烦两个字刻在脸上了。而这一切都是因为《红楼梦》中一个最核心的人物,那就是贾宝玉。
贾宝玉是贾府内定的继承人,所以不管是贾母,还是王夫人,都对贾宝玉百般疼爱,尤其是在贾宝玉的婚事上,都想给贾宝玉最好的未来。只不过贾母与王夫人的看法有所不同,王夫人希望贾宝玉以后可以娶个贤妻良母,最好还是个对贾宝玉事业上有所帮助的妻子,就像薛宝钗。而贾母知道贾宝玉与林黛玉两小无猜,情投意合,就想让林黛玉嫁给贾宝玉,这样她最心爱的两个小辈就都能幸福美满。
老实说贾母对薛宝钗并没有什么多大的意见,不过就是一个远房亲戚家的**而已,所以贾母谈不上为难薛宝钗。可王夫人对林黛玉可意见大了,因为林黛玉父母双亡,基本上没什么家世可依靠,再加上贾宝玉整天围着林黛玉转,有些不务正业,甚至都敢为了林黛玉不听自己的话,王夫人就越发不喜欢林黛玉。尤其是林黛玉那孤傲的性子,让王夫人看她不顺眼,时间久了王夫人就没事总找林黛玉的不痛快。
婆媳过招于是某一日在大观园女眷陪同贾母游园,来到林黛玉的潇湘馆之时,林黛玉兴高采烈地亲自给众人奉茶,恭敬有礼,可王夫人却当头一盆冷水,叫林黛玉别忙活了,她们不喝茶,而且还特意称呼林黛玉为姑娘,就连贾母这个长者都听出王夫人这是有意为难林黛玉,让她在众人面前出丑。
贾母到底是在内院大宅生活几十年的人,即便她看出了王夫人那点腌臜人的小心思,但她也没有当面揭穿,她一转头立刻去了薛宝钗的蘅芜苑,也是一开口就是薛大姑娘,还特意指出薛宝钗的房间太过素雅,暗指薛宝钗为了迎合王夫人喜好,特意将自己一个**的闺房弄成了个老太太的房间,临走还不忘揶揄自黑说,按照薛宝钗这房间,她就该住马圈。
在大观园里,谁敢让贾母住马圈,那岂不是大逆不道,贾母此话一出,薛宝钗那个才被王夫人夸赞过的房间就变得十分滑稽了。贾母不动声色,就给了王夫人一个闷锤,当然也表明了立场。别看就只是对林黛玉与薛宝钗的不同称呼,这里面可是高手过招。
周礼的周礼内容
礼是中国传统社会道德规范的体现,同时也是古代社会,尤其是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的体现。是维护宗法等级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人与人交往中的礼节仪式。作为道德规范,它是人一切行为的准则。
在孔子以前已有夏礼、殷礼、周礼,照孔子的理解,“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夏、殷、周三代之礼,因革相沿,到周公时代的周礼,已比较完善。《庄子》曰:
“三王、五帝之礼义法度,其犹楂梨橘柚,虽其味相反,而皆可于口也。”故上古之礼不定常,首重其是否合乎需求。
孔子又说:“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作为观念形态的礼,在孔子的思想体系中是同“仁”分不开的,孔子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他主张“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的德治,打破了“礼不下庶人”的限制。到了战国时期,随着封建制度的形成,奴隶社会的礼已逐渐废除。孟子把仁、义、礼、智作为基本的道德规范,礼为“辞让之心”,成为人的德行之一。荀子比孟子更为重视“礼”,他著有《礼论》,论证了“礼”的起源和社会作用。他说:“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他认为礼使社会上每个人在贵贱、长幼、贫富等封建等级制中都有恰当的地位。《礼记》中说:“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礼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的道德规范和生活准则,对中华民族精神素质的修养起了重要作用;同时,随着社会的变革和发展,特别是在封建社会的后期,它越来越成为束缚人们思想、行为的绳索,影响了社会历史的进步和发展。
儒家认为,人人遵守符合其身份和地位的行为规范,便“礼达而分定”,达到孔子所说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境地,贵贱、尊卑、长幼、亲疏有别的理想社会秩序便可维持了,国家便可以长治久安了。反之,弃礼而不用,或不遵守符合身份、地位的行为规范,便将如周内史过所说的:“礼不行则上下昏”,而儒家所鼓吹的理想社会和伦常便无法维持了,国家也就不可得而治了。因此儒家极端重视礼在治理国家上的作用,提出礼治的口号。孔子说:“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礼记》云:“礼者君之大柄也……所以治政安君也”,可见礼是封建统治阶级维持其统治的重要工具。“为政先礼,礼其政之本欤!”儒家认为推行礼治即是为政。师服云:“礼以体政”;孔子说:“为国以礼”;晏婴说:“礼之可以为国也久矣”;《左传》引君子曰:“礼经国家,定社稷”;女叔齐云:“礼所以守其国,行其政令,无失其民者也”;荀子云:“国之命在礼”。从这些话里可以充分看出礼与政治的密切关系,国之治乱系于礼之兴废。所以荀子说:“礼者治辨之极也,强国之本也,威行之道也,功名之总也,王公由之所以得天下也,不由所以陨社稷也”;《礼记》云:治国以礼则“官得其体,政事得其施”,治国无礼则“官失其体,政事失其施”,结论是:“礼之所兴,众之所治也;礼之所废,众之所乱也”。显而易见,放弃礼和礼治,儒家心目中的理想封建社会便无法建立和维持了。
儒家主张礼治,以差别性的行为规范即礼作为维持社会、政治秩序的工具,同法家主张法治,以同一性的行为规范即法作为维持社会、政治秩序的工具,原是对立的。在先秦百家争鸣的时代,儒、法两家各自坚持自己的主张,抨击对方的学说,互不相让。秦、汉法律都是法家拟订的。商鞅的秦法渊源于魏李悝的《法经》,萧何定汉律又承秦制,为法家一脉相承的正统,完全代表法家精神,为儒家所不能接受。汉武帝标榜儒术,法家逐渐失势,儒家抬头后,开始以儒家思想改变法律的面貌。汉儒在这方面的努力,主要表现在撰写法律章句来解释法律和以经义决狱两件事上。据《晋书·刑法志》,叔孙宣、郭令卿、马融、郑玄诸儒章句十有余家,家数十万言,断罪所当由用者合26272条,7732200余言。以经义决狱者有儿宽、董仲舒、应劭等人,将儒家经典作为判罪量刑的标准,说明儒家思想在司法上发挥了实际作用,意义重大。自魏以后,儒家参与制订法律,他们更有机会将体现儒家中心思想的礼糅杂在法律条文里,使法律发生了重大变化,影响深远。商鞅定异子之科,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与“父母在,不有私财”的礼背道而驰,为儒家人物贾谊等所深恶痛绝。魏时除异子之科,使父子无异财。《周礼》有八议之说,魏始以八议入律。自魏、晋、宋、齐、梁、陈、北魏、北齐、北周直至隋、唐、宋、明,皆载于律,到了清代才不复引用。《礼记·王制》:“凡听五刑之讼,必原父子之亲,立君臣之义以权之。”儒家自来主张亲亲,重视尊卑、长幼、亲疏之别。晋律“竣礼教之防,准五服以制罪”,开后代依服制定罪之先河。北魏定犯罪留养祖父母、父母之条。为了体现刑不上大夫的精神,又有以官爵当刑的规定。留养之法为历代所遵行,官当亦为隋、唐、宋所沿用。《周礼》不孝为乡八刑之一。《孝经》云:“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北齐列不孝为重罪十条之一,犯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隋采用,并置十恶条,自唐迄清皆沿用。北周完全模仿《周礼》,法律全盘礼化。但因《周礼》不合实情,不能适应当时环境,所以隋承袭北齐律,兼采魏、晋刑典,而不采用北周之制。翻阅因袭隋律而修订的唐律,更可完整地看出有关礼的内容。除八议、官当、十恶、不孝、留养、按服制定罪等条外,还有不少条文是来源于礼的。礼,子当孝事父母,于是子孙违犯教令、供养有缺成为专条,徒二年;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徒三年;父母老疾无侍、委亲之官徒一年,并免所居官。礼,父母之丧三年,于是匿不举哀、释服从吉、冒哀求仕、居丧生子、嫁娶、兄弟别籍异财皆有罪。《大戴礼》有七出、三不去(见封建婚姻制度)之文,于是成为法定的离婚条件,应去应留皆以礼为根据。儒家主张父为子隐,子为父隐,于是律许容隐,不要求子孙作证,更不许告祖父母、父母,告者绞。荀子云:“礼者养也”,《礼记》云:“礼节民心”。欲望的满足,物质的享受,都区别贵贱而有所制约,详细规定于礼书中。唐律于是规定营造舍宅、车服、器物及坟茔石兽之属于令有违者杖一百,并令改正。以上种种规定,都足以说明礼在法律上的重要性。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云:“唐律一准乎礼。”以礼入法的过程亦即法的儒家化过程。始自魏、晋,历南北朝至隋、唐而集其大成。《宋刑统》沿用唐律,明、清律亦深受唐律影响,除官当外,上述有关礼的规定大体保留在法典中,只是处分有所不同而已。
以礼入法,是中国法律发展史上一件大事,法律因此发生了重大的深远的变化,礼成为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了法律为礼教所支配的局面。古人所谓“明刑弼教”,实质上即以法律制载的力量来维持礼,加强礼的合法性和强制性。礼认为对的,就是法认为合法的;礼所不容许的,也就是法所禁为、所制载的。诚如东汉廷尉陈宠疏中所云:“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者也”;明丘濬《大学衍义补》云:“人心违于礼义,然后入于刑法”。礼与法的关系极为密切,这是中国封建法律的主要特征和基本精神。
“礼”原是宗教祭祀仪式上的一种仪态,《说文解字》就说:“礼,履也,所以事福致福也。”可知,“礼”原来并没有等级制度的伦理道德方面意义,在阶级社会出现后,人类开始有等级之分,宗教祭祀也随之出现了身份的限制和区分,于是,作为宗教祭祀仪态的“礼”便开始具有了社会身份区分的内容。逐渐转化为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一种身份制度。
自从有了人类社会,礼就产生了,它是现实生活的缘饰化,用外之物以饰内情,它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一、礼物,就是行礼所用的宫室、衣服、器皿及其他物质的东西。二、礼仪。就是使用礼物的仪容动作。三、礼意。它是由礼物和礼仪所表达的实实在在、明明白白的内容、旨趣或目的。这就要求礼物和礼仪必须适当,在逐渐完善的礼曲实践中证明为无过不及、恰到好处。
“礼”具有社会身份制度方面的意义,最迟在殷商时代已经存在;但是,作为一种较为严格的社会制度,则是周朝初年的事情。周朝初年,周武王伐纣灭殷,为着巩固自己的统治,周公便在殷礼的基础上,重新制订礼乐,将作为社会身份意义的“礼”制度化,系统化。
我们说的封建礼数的“礼”有着作为政治的等级制度和伦理道德两个方面的属性,作为等级制度的“礼”,强调的是“名位”。也就是孔子所谓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作为伦理道德的“礼”的具体内容,包括孝、慈、恭、顺、敬、和、仁、义等等。
在“礼”两个方面的属性中,等级制度为“礼”的本质。而伦理道德方面的属性则为等级制度的外在显现。封建礼数实际上是通过向人们灌注孝、慈、恭、顺、敬、和、仁、义等,把这些外在于人的伦理道德观念变为人的内在需求,去束缚人们的思想,限制人们的行为,把人们变为统治阶梯的忠实奴仆,以达到维护封建等级制度的目的。正因为如此,所以中国封建社会的历代统治者都把封建礼教作为维护其统治的不二法门。
自从民国以来,我国的礼仪制度在不断变得简单化、人性化,吸收了西方一些可以借鉴的模式。“礼”,只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所必需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已经脱离了原先为封建时期森严的等级制度服务的本质,而是维系社会良好风气的道德规范。但这并不是意味着我们就可以不再受到“礼”的约束,甚至把儒家文化等一味地看成是陈腐的,而把西方文明看成是完美无缺的。实际上,我们所鄙弃的只是“礼”中的糟粕,对于儒家文化中占据相当分量的高尚的东西,我们还是要继承并发扬;而在另一个方面,西方的文明也不见得完全像我们所见所闻的那样人性。随着中国的一步步发展,“礼”无与伦比的魅力必将会再度大放异彩,使世界眼中的中华民族,是一个文明、开放的民族,而中国当然就是一个文明、开放的国度。可以说,中国的形象,将会因为“礼”而更加亮丽,清新。
形容亲疏有别的文言文
周礼是在根绝了殷商文明的核心巫觋文化的基础之上建立的,是周王朝钦定的器物分配制度。
历代王朝都以“会典”、“典章”、“律例”或“车服制”、“舆服制”、“丧服制”等各式条文,规范和统御人们的物质生活。所以,礼在中国不仅是道德信仰和思想观念,也是日用消费品分配的准则和人际交往的规范。日用器物对消费者来说兼有物质待遇和精神待遇双重价值。早在先秦时期,荀子就为这种分配方式提供了理念:“德必称位,位必称禄,禄必称用。 ”有德才有位,有位才有禄,以物可以观位,以德又可量物,道德表现、社会地位与财禄器用相应相称。权力通过日用器物的等级分配,物化为各个阶层生活方式的差异,这是社会模式,也是文化模式,正如司马迁所说,礼能“宰制万物,役使群众” 。管天、管物、也管人,这是意识形态与社会生活高度契合的形态。
世界上其他地区的青铜文明主要是青铜兵器和工具,而中国古代的青铜器是以礼器和乐器为主。西周王朝的统治者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礼乐制度用于管理国家,在礼乐文化的强烈影响下,中国古代各区域的文化开始了大融合与大统一的进程,礼乐文明成为中华文明区别于世界上其他古老文明的一个重要的标志,礼仪之邦的美德传承至今。
清华大学历史学家李学勤认为:“中国人所讲的礼仪,实际上是非常之广泛,它体现了社会结构和社会的种种特点,也体现了社会的统一性和普遍性。”
2000多年前,汉代学者就宣称“中国者,礼仪之国也” 。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古代的“礼”代表着中国的文化、政治和历史,以致于在整个西方语言中,没有一个翻译词能和中国的“礼”字内涵相对应。
到了商、周之际,除了要敬天法祖,人文思想开始兴起,礼、乐成为衡量当时社会政治伦理的标尺。周武王讨伐殷商时,就宣布殷纣王的三大罪状是:不顾先王明德,忘记祖训;侮蔑神祗,对天不敬;不顾民生,残暴百姓。这三条就是以维护宗庙社稷、尊奉礼乐为由而提出来的。周武王伐商的行动得到了各方诸侯的响应,他高举敬天保民的大旗,一路东进,迅速灭商。
武王灭商后,在新的相对统一的疆域里,一个敬天法祖、明德保民思想的西周王朝开始出现。
周王朝拥有比殷商更广阔的疆域,采取分封制有效地行使周人的统治权。周初共分封了70多个小国,其中华夏族的姬姓占了50多个,它标志着一个以华夏族为主体,融合其他各民族的新国家诞生。
这么多的诸侯国,有的距王都千里之遥,如何让拥有众多人民的国家在一种和谐有序的制度中发展呢?周武王的弟弟周公旦为周朝制定了一系列的典章制度,即“制礼作乐”。
西周礼乐制度在保留事神礼仪的同时,扩展了礼仪的事项,扩充了礼仪的内容,使社会的政治关系、等级秩序、道德伦理、思想感情等内容都体现为礼节仪项,使礼仪充斥于意识形态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周人将礼分为“吉、凶、军、宾、嘉”五种仪制,其中除吉礼仍为事神礼仪外,其它四种均与现实社会生活相关。这五种仪制又被分为“冠、婚、朝、聘、丧、祭、宾主、乡饮酒、军旅”九种礼事,各种礼事又各有具体的仪项和繁缛的仪节。并且,大部分礼仪都有相应的音乐配合,不同的社会等级均有不同的乐队规模和用乐范围的严格规定,这些规定成为统治阶级各阶层必须遵守的制度。这样,就使整个贵族阶层的社会行为、思想感情乃至政治关系完全消融在王室规定的礼和乐的文化氛围之中。
《周礼·春官》详细记述了五种仪制:
吉礼,祭祀之礼;
凶礼,丧葬灾变之礼;
宾礼,是上至天子诸侯,下至普通贵族相互往来、迎见宾客,处理日常社交关系的礼仪;
军礼,军队日常操练、征伐、出行、凯旋时所用礼仪;
嘉礼,各种吉庆欢会活动所用的礼仪。
为了体现礼的差异,无论是重要的祭祀礼还是宴饮、丧葬,都要按照不同的等级区别使用成套的青铜器。西周时期的青铜礼器中,鼎和簋相配使用,鼎专门盛肉,而簋则是盛装其他食物,这种组合,形成了用鼎制度,是西周礼仪制度的核心。按照《周礼》规定,天子用九鼎八簋,所谓一言九鼎即由此而来。而诸侯只能用七鼎六簋,大夫用五鼎四簋,士用三鼎二簋等等。鼎的大小与多寡标志着主人社会地位的高下。如此一来就规范了社会身份,确定了每个人在社会上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建立起一个差异有别的社会秩序。
“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
周礼所确定的法统的根本宗旨,是在人间秩序效法天道秩序的基本原则下,把天道法则及其价值落实在世俗立法中,把君主、大臣,普通人民的行为全部规导到一个秩序中来运作,即所谓“天人合一”。
古人认为,“礼”是人的道德、伦理、修养的体现;“乐”是人的情感、思想、欲念的表现。将人的道德、伦理、修养和情感、思想、欲念这些抽象的、内在的、无形的东西外化为有形的“礼”(礼仪)和“乐”(音乐),也就是将无形有形化,将抽象具象化,将意识形态化。
周公制礼作乐,就是要让人的精神世界坦露出来,并将它们规范于用礼和乐编制成的网络中,通过这张有形的网络来约束和控制人们的道德、伦理和修养以及情感、思想和欲念。礼乐制度的推行使得西周王朝表面上看起来像是一个彬彬有礼的和谐国度,一个雅乐缥缈的神圣世界,但是,在用礼和乐编织起来的这张有形之网的下面,却透露出森严的等级秩序和宗法伦理。社会的政治关系(君臣)和人际的血缘关系(父子),完全被束缚在“礼乐”的绳网中。这就是礼乐从神坛伸向世俗人间的实用效应,是周公发明的“礼乐治国”的实质。
周公的理论是中国文化由以“神”为本发展为以“人”为本的关键所在,中国文化的精神气质如“崇德”、“人本”等涵义从此基本定型。周人由崇拜天神转而宣扬“天命”,以政治伦理意味较多的“天命”取代了殷人神话色彩浓厚的“天帝”,提出了“以德配天”、“敬天保民”的思想,认为商亡、周兴是周人“敬天保民”的缘故,要人们遵循周礼,用伦理道德的原则来维护“尊尊”、“亲亲”的统治秩序,一切经济、政治、宗教的原则都必须服从它,这也是“敬天保民”的核心,出于这种伦理政治的需要,周人的宗教观由殷商对天神与祖先的双重崇拜,逐步转向偏重于祖先的崇拜。
西周王朝能够摆脱神权的桎桔,用理性精神对待礼乐传统是社会的一大进步;西周统治者用礼乐制度这一文化专制手段来亲和并控制宗周与诸侯之间以及宗法等级社会中的政治关系,这也是在当时历史条件下的明智选择。周公旦的天命随德行而转移的观念表明西周社会人生的重心,已经从天帝鬼神一边转移到人类内在德行一边。周礼的内涵和特质集中体现在敬天、明德、保民思想体系之中,对后世影响极其深远。他代表了君师合一的理想,成了后来儒家理想的政治楷模,天命随民心与德行而转移的思想成为后世儒家“天人合一”观念的滥觞,更为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社会思想的形成奠定了基础,成为各种社会思潮大爆发的滥觞。
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能像西周那样,把礼仪和音乐抬高到政治高度,用来治理国家,周公的“礼乐治国”为“礼义之邦”的文明中国树立了一个历史典范。西周礼乐制度为后代统治者开创了一条具有典范意义的文治之道。汉代以来的历代统治者,一旦以武功获取政权之后,总不忘周公发明的这条文治方针,几乎都要振兴礼乐,并按周代“三礼”(《周礼》、《礼记》、《仪礼》)经典中所规定的繁缛程式来推行礼乐制度。“礼乐治国”的方针导致礼乐从神坛走向世俗人间。周人把原本用来礼序神鬼的礼乐扩展到礼序人伦,把礼乐从虚幻的神鬼世界延伸到现实的人际关系中,其结果必然是扩大礼乐的社会功能。
随着礼乐规范下的伦理观念日益加强,鬼神观念的日渐淡化,富于原始激情与浪漫色彩的巫觋文化遭到了理性的杀戮,巫的地位由殷大夫降至周初春官宗伯的一个小小属官,到了春秋战国时期进一步被排斥到民间,只能在社会下层人民中间继续着仅有的一点影响,至此殷商的巫觋文化彻底退出了历史主舞台。
如果说殷商人的精神生活还没有完全脱离原始状态,其思想行为完全取决于外在的祖先神、自然神及上帝,那么,周人在中国思想发展史上的最伟大贡献之一,就在于“在传统的宗教生活中,注入了自觉的精神;把文化在器物方面的成就,提升而为观念方面的展开,以启发中国道德地人文精神的建立” 。“周礼”是在根绝商文明内核的基础上,重新创造了华夏文明核心要素并绵延至今,这就是王国维所说的:“中国政治与文化之变革,莫剧于殷、周之际。”
不过,西周的礼乐制度虽然创造了一种浓厚的社会文化气氛,但因为这种制度人为地将社会人际关系和交往方式形诸于礼仪,将抒发人类情感的音乐艺术“约之以礼”,并使礼和乐固定化、模式化,这既不符合人的本性,也不符合艺术的发展规律,最后只能走向僵化而被屏弃。西周礼乐制度从开始到逐渐完善,经历了大约三百年的时间,到西周晚期,已经由于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而出现“礼坏乐崩”的局面。 周礼严格区分和限定了社会中每一个个体所处的地位,从国家制度和宗法层面对国民予以强制性约束,建立了等级森严的差异化社会,为了在这样的社会里保持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统治者采用音乐,用精神和文化的感召力来作为沟通情感的基本方式,化解因为礼的等级化、秩序化引起的种种对立和矛盾。
西周音乐状况研究,传统上依托的主要传世文献是所谓“三礼”,即《周礼》、《仪礼》和《礼记》,尤其是《周礼》,即《史记·周本纪》中记载的“《周官》” 。但这些文献的可靠性往往因为秦汉儒生的篡改甚至伪造而饱受质疑。与此相比,《尚书》、《逸周书》、《诗经》、《左传》、《国语》中涉及西周的内容,具有更高的可信性,但其中《尚书》中部分篇章的作伪问题,《逸周书》的增改问题,《诗经》的东西周划界问题,也使学界长期聚讼莫辨。面对这种困难,中国传统的金石学、现代的西周青铜铭文研究,以及现古学对于西周时期乐器的大量发现,在某种程度上检验了传世文献的可靠性,但同样,金文内容的局限和考古发掘的有限,又使其缺乏文献记述的丰富和饱满。1925年,王国维在其《古史新证》中讲:“研究中国古史最为纠纷之问题,上古之事传说与史实混而不分,史实之中固不免有所缘饰,与传说无疑,而传说之中亦往往有史实为之素地。”面对这种情况,王国维提出了“纸上材料”与“地下材料”相互参证的“二重证据法” 。这一方法极大影响了20世纪以来的中国上古史研究,也是使西周用乐状况及相关美学问题得以真切浮现的方法论保证。
从史料看,西周是中国上古音乐的集大成时期,也是音乐的高度繁荣时期。按《礼记·乐记》:“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夔始制乐以赏诸侯,……大章,章之也。咸池,备也。韶,继也。夏,大也。殷周之乐,尽矣。 ”显然是把殷周当成了上古音乐的汇集和发展高峰。这一时期,以“六乐”为中心,建立起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完备的宗庙音乐体系。按《周礼·春官》载,“六乐”即:《云门》、《大卷》、《大咸》、《大韶》、《大夏》、《大濩》、《大武》 ,其沿革历史上自黄帝,下至周武王,具有史诗的性质。《诗经》中的颂诗,即《商颂》、《周颂》和《鲁颂》,也在范围之内。除宗庙音乐外,周代音乐又可分为士人音乐、民间音乐和四夷之乐。其中士人之乐主要见于《诗经》之《大雅》、《小雅》,民乐可见于《国风》。四夷之乐无存,但仍在文献中有表现。如《周礼·春官宗伯》云:“鞮鞻氏掌四夷之乐与其声歌。”另据《礼记·明堂位》:周成王曾下令周公在其封国鲁配享天子礼乐,其中就包括四夷之乐,即:“昧,东夷之乐也。任,南蛮之乐也。纳夷蛮之乐于大庙,言广鲁于天下也。 ”据此可以看到,宗庙音乐、民间音乐、士人之乐、四夷之乐,构成了中国西周时期音乐体系的四种形态。
在乐器方面,按照音乐史家杨荫浏的统计,周代“见于记载的乐器,约有近七十种,其中被诗人们所提到的,见于后来的《诗经》的,有二十九种” 。西周以前,打击、吹奏乐器已有漫长的发展历史,但至西周有新的发展。按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杨宽《西周史》:“铜钟是西周时期创制的,这在音乐发展史上是个杰出的创造。 ”另据天津音乐学院副院长方建军考证:“西周的体鸣乐器有青铜制造的庸、镛、鎛、甬钟、钲、铎、钮钟、铃和石制的磬九种,而气鸣乐器则有骨笛、铜角、埙和骨箫等四种。其中击奏乐器庸、镛、鎛、磬和吹奏乐器笛、埙等都是殷商乐器品种的延续和发展,而甬钟、钲、铎、钮钟、铜角和骨箫则是西周时期新出现的乐器品种。 ”在吹奏乐器中,竹管乐器早已存在。《吕氏春秋·古乐》曾记载黄帝令伶伦作竹管为律,诚不足为训,但甲骨文中的“”字却有类于后世的竹制排箫。至西周时期,《诗经·周颂·有瞽》中有“箫管备举”、《小雅·鹿鸣》中有“鼓瑟吹笙”、《小雅·何人斯》有“仲氏吹篪”之说,这里的“箫管”、尤其是“笙”和“篪”,必是竹制的管乐器。除打击和吹奏乐器外,丝弦乐器到西周时期才真正产生,其中的代表就是琴和瑟。这两种乐器,既可用于大型雅乐表演,又适于私人性的音乐演奏。《诗经·关雎》云:“窈窕淑女,琴瑟友之。”《诗经·棠棣》:“妻子好合,如鼓琴瑟。”《诗经·鹿鸣》:“我有嘉宾,鼓瑟鼓琴。”这些诗句说明,借琴瑟表达私人情感,在西周贵族士人中已相当普遍,也开了后世士人之乐的滥觞。
西周时期乐器种类的多样性,为组织大型乐队提供了条件。在当时所谓的礼乐社会中,音乐不仅涉及贵族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而且是国家大型典礼活动必不可少的组成,这就要求乐队的体系化和成建制化。按《周礼》,西周时期有所谓“乐悬”制度,庆典活动中,不同的乐器要悬挂于不同位置,其中钟、磬置于左右两列,鼓置于殿堂外向两角。以此为格局,乐队分为“堂上乐”和“堂下乐”,“前者主要成分,为歌唱与丝弦乐器。后者主要成分,为敲击乐器、吹奏乐器及跳舞” 。同时,为了与这种大型的典礼活动相配合,音乐必须强化它在音响、旋律方面的表现力。既要求不同乐器之间要做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也要求同一种乐器强化性能和效果。作为这种时代要求的体现,西周时期组合式乐器获得长足发展,编钟、编鎛、编磬成为王朝庆典不可或缺的器乐形式。另外,单管的骨笛、竹箫向多管的笙竽、排箫的改进,也是对这一趋势的适应。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组合式乐器的出现,除了强化音响效果以与大型典礼相配外,也直接促成了音乐的雅化。打击乐器,其基本功能在于制造节奏的铿锵感,但同一种乐器按音高的差异编成序列,就可以在节奏之外演绎出旋律。这种发展倾向,可表述为西周“金石之乐”的丝竹化,并因而与嘹亮悠扬的管乐(笙箫),以及低回婉转的弦乐(琴瑟)相互融合。春秋时期,孔子在评价西周文化特点时曾讲:“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 ”这种趋“文”的倾向,从当时打击乐器通过编组而旋律化的趋势也鲜明地体现了出来。
西周王朝有专门的音乐机构。按《周礼·春官》,这一机构“归‘大司乐’领导。其中的工作人员,包含乐师在内,……有明确定额的,为一千四百六十三人” 。值得注意的是,西周音乐的繁荣及赋予音乐的崇高价值,并不必然意味着音乐专业人士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而是仍处于社会层级制的底端。据杨荫浏《中国音乐史稿》,在周朝由1463人组成的音乐机构里,“除了少数低级贵族以外,有一千二百七十七人是属于农奴阶级。 ”也就是说,当时作为音乐创作和表演主体的乐工的社会地位,并没有因时代性的风尚被惠及。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仍和周王朝对音乐定位的侧重有关。从史料看,西周王朝之重视音乐,并不关涉音乐的演奏技术,而在音乐的育德功能。《礼记·乐记》所谓“德成而上,艺成而下”,正是对当时贵族阶层重道不重技、重德不重艺的明解。以此为背景,音乐教育在西周贵族教育中占有重要位置。大司乐不仅是国家音乐机构的领导者,而且是国家高等教育的负责人。
《周礼·春官宗伯第三》载,西周贵族子弟13岁至20岁修习音乐,所涉内容为:(大司乐)以乐德教国子:中、和、祗、庸、孝、友。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以乐舞教国子:舞《云门》、《大卷》、《大咸》、《大韶》、《大夏》、《大濩》、《大武》。以六律、六同、五声、八音、六舞大合乐,以致鬼神祗,以和万邦,以谐万民,以安宾客,以说远人,以作动物。
这段话,虽然是讲音乐教育问题,但却涉及西周时期对音乐的整体定位:
首先,从事专业创作和演奏的乐工,由于其价值被限定在纯技术层面,处于这一体系的最低层。
其次,虽然技与道、艺与德相比是形而下的,但技术的掌握却是德性养成的前提。因此,贵族子弟作为受教育者,既要掌握音乐技能,更要在心性方面领悟乐德,在语言方面学习乐语,在行为方面演练乐舞,以达至心性、语言、行为的全面雅化。在这一层面,艺与德是合一的,艺终究又通向德。
再次,对于国家的治理者,其目的不仅仅是个人德性和言行的雅化问题,而是要将音乐之和谐精神进一步贯彻于社会政治实践,以实现历史与现实、王室与邦国、人与自然的统一,进而生成一个音乐化的理想世界。在这里,从专业乐工、贵族子弟到国家统治者,标明了一条音乐从技术到德性、再到政治性隐喻的不断递升和放大之路。 礼是政治制度领域的构架,乐是意识形态领域的调和,而法则强制性推动礼制得以实现。
周礼的功能有三:
其一:别贵贱,序尊卑。是区分贵贱、尊卑、长幼、亲疏之别,维护宗法制度,调整社会关系的工具。
其二:经国家,定社稷。是治世治民,体国立政的根本指导原则,是调整社会关系和国家生活的思想基础。
其三:明法度,行教化。治国需要礼法,如同“衡之于轻重也,绳墨之于曲直也,规矩之于方圆也” ;“安上治民,莫善于礼” ;“治人之道,莫急于礼” ;“揖让而治天下者,礼乐之谓也” 。因此,有研究者认为,“从法的角度考虑,礼很像今天的根本法,它是西周国家一切政治生活的根本” 。《礼记·经解》还说:“礼之教化也征,其止邪也于未形,使人日徙善远恶而不自知。 ”这即是说,周礼可以教化百姓,使其避恶而向善,消除犯罪于“未形”。这说明,西周的礼不但具有根本法的功能,且有一般教化的功能。
周代礼法精神集中体现在宗法制度上。
宗法制早在原始氏族时期宗法制就有所萌芽,但作为一种维系贵族间关系的完整制度的形成和出现,则是西周时期。在宗法制度下,“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 ,形成了系统而完整的管理体系。
宗法制是一种按照血统远近区别亲疏的权利继承制度,源于父系氏族家长制,其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主要用于区分嫡庶、亲疏关系,目的是在家族内部确立地位、财产的继承权,完善和巩固分封制,防止贵族之间因为权力的继承问题发生纷争。大宗在家族内部因有财产的继承权,所以受到庶宗的敬奉,即所谓的“尊祖敬宗”。
周礼的本质是维持宗法制内的社会成员的关系、位置的等级秩序。它有法律上强制执行的性质,也有伦理道德高度上的感召说教的作用,如亲亲尊尊、君君臣臣、忠君孝悌等等,最后作为道德观念,成为中国文化的主要内容。周人在有限的生产力和军事政治力量的基础上,设计了从政治制度到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伦理思想一整套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后来礼乐崩坏,但社会基层却没有变化,依旧是田园农业和与这种生产方式相适应的宗族结构,只是用官僚承担的社会的管理工作,也因此更是空前强化了中央集权的政体。
嫡庶划分
宗法制源于父权家长制家庭。随着社会发展,漫长的原始母系氏族社会逐渐被父系氏族社会取代,并最终确立了父权在家庭中的统治地位,太古先民“知母不知父”的历史终于画上了句号。
父权家长制家庭普遍实行“一夫多妻制”,并在诸妻中分别嫡庶,宗法制就是以母亲的身份和子女出生的先后,把所有子嗣划分为“嫡”和“庶”两类。嫡,正妻为嫡,正妻所生的儿子谓嫡生、嫡子,即正宗之意。庶,旁支也,妾所生的儿子谓庶子、庶出。嫡为大宗,庶为小宗。只有嫡长子才是继承王位或爵位的唯一合法者,庶子即使比嫡长子年长或更有才能,也无权继承。这就使弟统于兄,小宗统于大宗。庶子虽然不能继承王位,但他们可以得到次于王位的其他爵位。为此,周王朝依据宗法制度的基本原则,又创设了“分封制”。
五级爵位
周王朝分封诸侯国之后,上古长期存在的“部落”自此逐渐消失,为封国所代替。周初封国地位平等,直属中央管辖,但国君的爵位各有高低,故封国的面积也大小不一。周王朝将封国国君的爵位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级,五级以下还有第六级“附庸”。附庸国的面积更小,附属于较大的封国。这五级爵位的产生,系根据宗法制的嫡、庶关系而定。
所有封国的国君总称“诸侯”。周初五级封国与附庸国的情况如下:
公国50平方公里如:齐、鲁
侯国35平方公里如:晋
伯国35平方公里如:申
子国25平方公里如:黄、罗、祝、邾
男国25平方公里如:许
附庸不足25平方公里如:萧
可以看出,西周初期的诸侯国领土很小,不少封国只是一个城。东周开始,各诸侯互相吞并,疆城才逐渐膨胀,各诸侯大国才建都,并成为和周王室分庭抗礼的独立王国。
在西周时代,除了中央直接分封各路诸侯外,各诸侯在自己和领地内再分。诸侯一般将的中心地区留给自己直接统治,其余土地再分封给他嫡长子以外的亲属——卿大夫,此类封地称为“采邑”卿大夫也将自己分得的采邑再分割给他嫡长子以外的亲属——士,称作禄田。于是,全国就形成了一个以国王室为中心,向四周辐射,由四周拱卫的统一的等级分明的宗法分封政治结构。
1、嫡长子继承王位、国君位,其余的庶子一律分封他处;
2、诸侯之封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等之爵;
3、诸侯再将部分国土分封给卿大夫作为采邑,卿大夫又将部分采邑分给作为禄田。这样,周王朝与分封诸侯国就保证了他们世世代代的血族统治,万里江山遂成一家。
宗法制下的等级尊卑观念非常严格,等级森严,尊卑有序,它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君臣关系为纲纪,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维护贵族统治贵族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世袭制、分封制和分封制一起,构成了夏商周时期的政治制度的主体,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西周宗法制还产生一个重大影响,即姓氏的产生。宗法制直接导致了分封制,裂土分疆使整个天下分割成大大小小的诸侯国,诸侯国又产生了众多卿大夫的采邑。采邑又被分成无数大小的禄田。由于诸侯国、采邑(邑、关)、禄田(乡、亭)的地名直接转变成了“氏”(以国为氏、以邑为氏、以关为氏、以乡为氏、以亭为氏),从此中国人的姓氏遍地开花,骤然增多,姬姓族人的姓氏大裂变、大分化和大衍生,派生出2400多个姓氏,这就是宗法制度对中国姓氏产生的根本影响。
俗语“亲戚再好,也有三不交”,哪三种亲戚不能交?有道理吗?
1. 形容同样看待不分亲疏厚薄的成语有哪些
1、一视同仁
释义:表示对人同样看待,不分厚薄。
读音:[yī shì tóng rén ]
例句:我们对所有的同学都应该一视同仁,决不能对成绩差的同学另眼看待。
2、天公地道
释义:“天地”是名词状语,修饰着“公道”,意为“像天地那样公道”。尽人皆知,“天地”不会偏爱任何人,所以这成语可形容十分公平合理。
读音:[tiān gōng dì dào ]
例句:这个害人精终于受到法律的制裁,真是天公地道,这就叫多行不义必自毙。
3、等量齐观
释义:等:同等;量:衡量,估量;齐:一齐,同样。指对有差别的事物同等看待。
读音:[děng liàng qí guān ]
例句:这几种作法可能导致的结果不同,当然要审慎评估,绝不能等量齐观。
4、相提并论
释义:是把不同的事和人放在一起谈论或看待。荡然无存的意思是原有的东西,完全毁坏或失去。
读音:[xiàng tí bìng lùn ]
例句:倘若柳公一味效法于颜体,而不顾其弊端,那么可能现在就不会有相提并论的“柳骨颜筋”。
5、同施仁爱
释义:仁爱;仁。原指圣人对百姓一样看待。
读音:[ tóng shī rén ài ]
例句:微笑,同施仁爱的象征,快乐的源泉,亲近别人的媒介。有了笑,人类的感情就沟通了。
2. 有没有形容陌生人对人友好的古文或者诗句~呢种素未谋面却对人极君有奇才我不贫.-(清)郑板桥 海内存知已,天涯若比邻 .-(唐)王勃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唐)白居易 莫愁前路无知已,天下谁人不识君.-(唐)高适 天下快意之事莫若友,快友之事莫若谈.-(清)蒲松龄 人之相识,贵在相知,人之相知,贵在知心.-(春秋)孟子 君子之交淡若水,小人之交甘若醴.君子淡以亲,小人甘以绝.-(战国)庄子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西晋)付玄 人生贵相知,何用金与钱.-(唐)李白 与朋友交,言而有信.-(春秋)子夏 布衣之交不可忘.-(唐)李延寿 君子与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与小人以同利为朋 .-(宋)欧阳修 人生乐在相知心 .-(宋)王安石 冤家宜解不宜结,各自回头看后头.-(明)冯梦龙 于患难风豪杰.-(清)魏禧 万两黄金容易得,知心一个也难求 .-(清)曹雪芹 换我心,为你心,始知相忆深.-(宋)顾夏 钟子期死,伯牙终身不复鼓琴.-《汉书》 山河不足重,重在遇知已.-鲍溶 大丈夫处世处,当交四海英雄.-《三国志.蜀书.刘巴传》 君子上交不诌,下交不渎.-《周易》 若知四海皆兄弟,何处相逢非故人.-陈刚中 朋友,以义合者.-(宋)朱熹 衣不如新,人不如故.-《汉乐府》 同心而共济,始终如一 .-(宋)欧阳修 一死一生,乃知交情.一贫一富,乃知交态.一贵一贱,交情乃见.-《史记》 未言心相醉,不再接杯酒.-(晋)陶渊明 人生交契无老少,论交何必先同调.-(唐)杜甫 交心不交面,从此重相忆.-(唐)白居易 人生结交在终始,莫为升沉中路分.-(唐)贺兰进明 今日乐相乐,别后莫相忘.-(三国)曹植 相识满天下,知心能几人.-(明)冯梦龙 少年乐相知,衰暮思 故友.-(唐)韩愈 一贵一贱交情见.-(唐)骆宾王 相知在急难,独好亦何益.-(唐)李白 投之以木瓜,抱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诗经》 人生所贵在知已,四海相逢骨肉亲.-《雁门集》 合意友来情不厌,知心人至话投机.-(明)冯梦龙 二人同心,其利断金.-《易.系辞上》 婴其呜矣,求其友声 .-《诗经.小雅》 乐莫乐兮新相知.-(战国)屈原 刎颈之交.-《汉书.诸葛丰传》 知音世所稀.-(唐)孟浩然 朋友切切思思.-《论语.子路》 礼尚往来.-《礼记.曲礼》 君子以文会友,以友辅仁.-《论语.颜渊》 以财交者,财尽则交绝;以色交者,华落而爱渝.-《战国策》 夫大寒至,霜雪降,然后知松柏之茂也.-《淮南子》 以权利合者,权力尽而交疏.-《史记》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元曲选.争报恩》 相知无远近,万里尚为邻.-(唐)张九龄 相逢方一笑,相送还成泣.-(唐)王维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唐)李白 交情老更亲.-(唐)杜甫 虽有兄弟,不如友生.-《抱朴子.交际》 君子淡如水,岁久情愈真.小人口如蜜,转眼如仇人随便选.。
3. 形容私心的文言文有哪些原文 伦奉公尽节,言事无所依违。诸子或时谏止,辄叱遣之,吏人奏记及便宜者,亦并封上,其无私若此。性质悫,少文采,在位以贞白称,时人方之前朝贡禹。然少蕴藉,不修威仪,亦以此见轻。或问伦曰:“公有私乎?”对曰:“昔人有与吾千里马者,吾虽不受,每三公有所选举,心不能忘,而亦终不用也。吾兄子常病,一夜十往,退而安寝;吾子有疾,虽不省视而竟夕不眠。若是者,岂可谓无私乎?”
注释 1.伦:即第五伦,东汉大臣。2.便宜:指对国家有利得事。3.悫:恭谨,诚实。4.贡禹:西汉大臣。以明经洁行著名。5.蕴籍:宽和,宽容译文
第五伦奉公守法竭尽忠诚,说话办事没有违背法规的。诸子(有才华的人)有人常劝止他,他就呵斥他们并赶走他们,官吏陈述的书面意见有利于国家的,他都封好上报,他就像这样毫无私心。他生性诚实,缺少文采,做官时以清廉著称,当时人们把他比作西汉时贡禹(那样明经洁行的人)。但是他缺少宽容,又不整饬自己的威严,也因此被有些人看轻。有人问第五伦说:“您有私心吗?”他回答说:“老朋友中有送给我千里马的,我虽然没有接受,但每到朝廷选拔官吏时,我心里总不能忘了他,可始终也没有任用他。我哥哥的儿子常常生病,我一夜里十次去探望,回来却安安稳稳地睡下;我的儿子有了病,我虽然不去探望,但却整夜睡不着觉。像这样,难道可以说没有私心吗?”
4. 用来形容母亲慈祥的文言文祭母文(四言体诗)
呜呼吾母,遽然而死。寿五十三,生有七子。
七子馀三,即东民覃。其他不育,二女二男。
育吾兄弟,艰辛备历。摧折作磨,因此遭疾。
中间万万,皆伤心史。不忍卒书,待徐温吐。
今则欲言,只有两端。一则盛德,一则恨偏。
吾母高风,首推博爱。远近亲疏,一皆覆载。
恺恻慈祥,感动庶汇。爱力所及,原本真诚。
不作诳言,不存欺心。整饬成性,一丝不诡。
手泽所经,皆有条理。头脑精密,劈理分情;
事无遗算,物无遁形。洁净之风,传遍戚里;
不染一尘,身心表里。五德荦荦,乃大其端。
合其人格,如在人焉。恨偏所在,三纲之末。
有志未伸,有求不获。精神痛苦,以此为卓。
天乎人欤,倾地一角。次则儿辈,育之成行。
如果未熟,介在青黄。病时揽手,酸心结肠。
但呼儿辈,各务为良。又次所怀,好亲至爱。
或属素恩,或多劳瘁。大小亲疏,均待报赉。
总兹所述,盛德所辉。心秉悃懮,则效不违。
致於所恨,必补遗缺。念兹在兹,此心不越。
养育深恩,春晖朝霭。报之何时,精禽大海。
呜呼吾母,母终未死。躯壳虽隳,灵则万古。
有生一日,皆报恩时。有生一日,皆伴亲时。
今也言长,时则苦短。惟挈大端,置其粗浅。
此时家大奠,尽此一觞。后有言陈,与日俱长。
尚飨。
5. 表达有上进心的文言文句子人皆可以为尧舜。 ——《孟子》
(译:只要肯努力去做,人人都可以成为尧舜那样的大圣人。)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 ——李清照《夏日绝句》
(译:活着的时候要做英雄,死后也要当英雄。)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周易》
(译:作为君子,应该有坚强的意志,永不止息的奋斗精神,努力加强自我修养,完成并发展自己的学业或事业,能这样做才体现了天的意志,不辜负宇宙给予君子的职责和才能。)
不愤不启,不悱不发。 (论语?述而)
仰之弥高,钻之弥坚。 (论语?子罕)
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 (论语?子罕)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 (礼记?学记)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 (三国?曹操?龟虽寿)
有心人,天不负,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有志者,事竟成,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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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什么意思
铁公鸡亲戚,只进不出的亲戚。有钱的时候藏着掖着,生怕他人知道,亲戚有事相求也在装可怜一分钱也不愿意出,或者故意躲着不见。
穷的时候到处哭爹喊娘,到处借钱,重要的是这种人还很有可能不还你钱,借出去的时候说啥都行,要想要回来就跟要了他的命似的,总之这种亲戚如果碰到一次,第二次就应该坚决远离。
势利眼亲戚应该不少见,特别是农村。你家有钱的时候,巴不得天天上你家串门,各种讨好巴结,送礼求事。
可当你落魄的时候,立马一百八十度拐弯,恨不得离你远远的,装作不认识你,看你的眼神高高在上,一副冷冰冰的面孔。这种亲戚从一开始就不应该跟他们走近,始终保持一定的距离才是好的。
大嘴巴亲戚,也就是爱搬弄是非的亲戚,这种亲戚喜欢以讹传讹,见风就是雨,嫉妒心和虚荣心强,这种人往往比凶手还危险,因为他们爱诽谤,而诽谤是所有罪行中最恶劣,最让人防不胜防的。
喜欢在人背后说你坏话,多数时候自己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就摊上事了。总之这种亲戚最好不要有,有的话连面都不要见。
因血缘传承、因婚约的缔结,形成了千丝万缕的亲戚关系,也就有了亲戚一说。人一辈子接触最多的无非就是这层亲戚关系。小时间有父母的陪伴,长大后有了爱人,相处的时间久了也转换为亲情,还有双方家庭的七大姑八大姨给你送来温暖。亲戚多了就一定好吗?所有的亲戚都是好人吗?也未必吧,日久才见人心。“再好的亲戚,也有三不交”。这三种亲戚还是不要交往的好。
爱占别人小便宜的亲戚。 我们总是提醒自己“滴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意思是说,嗟来之食不能吃,别人的便宜一点不能占。生活中就是有些人贪小便宜吃了大亏的例子。看看那些上当受骗者,大多数人还是因为贪人家的小便宜。跟我们来往的亲戚中,也不乏这种人的存在。因为是亲戚,总觉得一切都理所当然。即使别人订的、卖得东西,不用掏钱,拿了、用了一声不吭,私底下认为“你的就是我的”。亲戚碍于面子,当面还挺客气地附和着。一来二去,时间长了,又怎么能忍得下去?其实,这类想占便宜的亲戚,爱占别人的小便宜,眼中只有他自己,占不到便宜还不开心。还总会说别人小家子气!
如果是一味地单方面付出,负担不起是一方面,相处起来也挺累的也是一方面。而且将会直接影响到心情,虽然大部分人不在乎那一点利益,总想维护亲戚的关系,但这种行为着实让人心寒。对于这样的亲戚,不走也罢。
精于算计的亲戚。 亲戚之面是你来我往,礼尚往来的事。就这人情往来,在当下还真是一个很大的负担。不过,正因为这层亲戚关系的存在,还不得不跟上脚步,送上自己的人情,也送上自己的祝福。这也许也在情理之中,有来无往,面子上也抹不过去。
可是,亲戚中有一些人,好多年不曾谋面,更别说还有点来往,稍有点沾亲带故的,突然间或登门了,或捎话来了,或打电话过来了。在这种情况下,一定是用得着你了。说老人去世了,说孩子要结婚了,说来吃满月酒、赴乔迁席、升学宴等等。被亲戚邀请,这吃酒席那不是白吃,得掏人情钱。还让人左右为难,不去吧,人家还记着你,口头送个祝福也不妥;去吧,有点憋屈,也有点划不来。你还没给我送过礼金钱呢!
这种亲戚真让人讨厌至极,不过花点钱权当看清了一个人,也买了个教训,以后不来往就是了。
爱搬弄是非的亲戚。 本来都是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给你借钱,也有其他财物的帮助,或许还遭遇了你不讲诚信,借钱不还的行为。可一些亲戚那还会念这旧情?喜对别人指指点点,诸如赡养老人方式、教育孩子方法、挣钱门路,或贫穷的样子,枉加评说,就连亲戚的穿着、发型也有微言。
这且不说,挑事更是某些亲戚的“看家本领”。不就是想抬高自己,灭亲戚家的威风。他们喜欢挑拨离间,看到亲戚间关系好、走动频繁了,便在背后嚼舌根子;待人家关系变得紧张了,又横插一杠,做起了“和事佬”,还在两边当起了好人。更有甚者,不是去帮助、调节某一方,而是煽风点火,待事情闹得两败俱伤,无法收场,他才满意。事情总有水落石出的那一天,才会明白,整件事情的原委,打死也不敢与这种亲戚交往了。
人与人交往,最纯粹的是真心换真心。在相互来往中,就会被体验、被感知。一旦碰上自己的亲戚,多半是感性作怪,顾及了面子的存在。为了不毁掉自己的名声、家庭的关系、事业的发展;为了不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有些亲戚连邻居也不如。因此,“亲戚再好,也有三不交”,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亲戚再好,也有三不交,是有道理的,知人知面不知心,人心隔肚皮,就是亲戚,也要学会提防,不可认为是亲是戚就不提防,就可随便放心相处相交。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亲戚再好,也要有所防备,不可不设防的,有备无患。做到居安思危,未雨绸缪,防患未然,是每个有理智之人所应做的。纵观古今中外,多少人疏于防范,粗心大意,特别是对亲戚不设防,最终被亲戚害苦害惨的大有人在,有的还被抄家灭族呢,教训是极深重的。
人与人相处总要保有距离,有所设防。对待亲戚亦然,不可是亲是戚,又表面甚好,就可一点不防,随便相处。人是有贪欲与私心的,有的为了贪欲私心名利,是于道义亲情不顾而妄为的,所以,对待亲戚也要察亮眼情,心装明镜尺子,对人要察察照照量量后才作定夺,可交不可交,可处不可处,不可只看表面,不可疏忽粗心,对亲戚也应分辨清楚明白,谁可交,谁不可交,不要胡交。
亲戚也不是一统一律的,也有三样九等,有亲疏之别,远近之分,有了解与不了解的,也有优劣善恶好坏,这不但要用眼看,更要用心辨,否则,一出错,就会后悔不及成千古恨。不明事理,盲目野蛮的亲戚,染上黄赌毒,蒙坑拐骗欺又改不变是绝不交的,交之信之,危害极大,千万要小心细心!
具体起来,惯做小人,好搬弄是非,当面一套,背后,阳奉阴违,品性恶劣亲戚,表面再好,也不要深交,能拒则拒,能避则避,能远离即远离,但不要得罪,不要闹僵,可以吃小亏,表面还要和好,内心要有防范与警觉。依赖性强,无志气,懒惰不作为,动不动就求靠依赖亲戚拖援手,求帮求助,借钱借物,只考虑自己,不会替人想,不知还,不会感恩,不借不帮就变脸,当你帮借是理所当然,是责任义务的亲戚是交不得的。贪欲盛,妒心旺,好势利,私心重,品性差的亲戚也是交不得的。
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我们不得不说,有些亲戚可能还不如普普通通的朋友和左邻右舍。民间至今还流传着这样一句俗语:“亲戚再好,也有三不交。”下面,我就讲一说这句俗语中的“三不交”指的是哪三种亲戚不能交。
相信大家都可能会遇到这样的亲戚,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说这个亲戚不好,说那个亲戚不强,甚至无中生有,编造一些谎话以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我对此深有体会,并深受其害,于是,一概采取“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的态度对待这类亲戚,远之,离之。
谁家都有困难的时候,谁家的钱也不是天下掉下来白捡的。个别亲戚凭借亲戚关系,屡屡借钱,之后,要么不还,要么少还,仿佛你上辈子欠他似的。有的亲戚患有严重的“借钱健忘症”,当你讨要时,他会称借款已在某年某月还了,或者称没有借你那么钱,等等,振振有词,理亏的竟然是你!还有的亲戚开口借钱时,说,家里有一百块钱,不想换开花,一换成花,就没有了。更有特别的,借钱时口称,刚把一万块钱存银行!遇到这样的亲戚,你想生气不生气!远之,离之吧!
亲戚中自然有各方面条件好的,也有不好的。有的亲戚对贫富亲戚的态度却两个样,对富裕的亲戚献尽殷勤,媚态百出,而对比较贫穷的亲戚,冷眼相对,尖酸刻薄。对于这种势利眼的亲戚,我采取的态度还是远之,离之!
不得不说,处理亲戚之间的关系也是一门大学问。当然了,上面提到的“三不交”亲戚,毕竟是极个别的。我始终相信,大部分亲戚间的关系还是非常的融洽,这也符合我们中国人的亲情之道,礼仪之道!
俗话说,是亲三分向,是火就热炕。可见有亲戚是多么幸运和值得珍惜的。但是,有的亲戚却不值得交往。
首先是那些不懂得感恩,不孝顺父母的人。在这个世界上,生你,养你,爱你胜过自己的人,你都不爱,这样丧失道德底线的人不可交。
其次,自私自利,唯利图,谁都可以算计的人不可交。净想着怎么从别人那获得好处,而自己一毛不拔的人。甚至别人有困难也是袖手旁观,一副兴灾乐祸的模样。
再有就是成天无事生非,亲戚间里挑外撅的人不可交。亲戚间有的应该是和睦,友爱,珍惜缘份,而不是唯恐天下不乱。
远离这三种人,和感恩,善良,正直的亲戚好好珍惜来之不易的缘份,用爱温暖亲情。
中国是人情 社会 ,最重视亲情,无论走得多远,飞得多高,都离不开宗族、姓氏所给予自己的那个关系网。
可是,亲戚再重要,交往起来也还是要遵循一些原则,否则只会是越离越远,甚至老死不相往来。比如这句俗语,“亲戚再好,也有三不交”,就是想要告诫我们,对于某一些亲戚,还是要敬而远之一些。
那“三不交”到底指的是哪三种亲戚呢?第一种指的是不交自私的亲戚,第二种指的是不交爱搬弄是非的亲戚,第三种指的是不交势利眼的亲戚。至于这“三不交”有没有道理可言,听有书君讲三个故事便可以知晓。
一、不交自私的亲戚
自私的亲戚,指的是这类只会想着从你身上获取,却从不想着要付出,等你需要他帮助了,就假装失忆,或者直接闭门不见的亲戚,比如大东的姑父。
大东家是农村的,姑姑嫁去了城里。可是,自打大东记事以来,他就发现姑父一直在从自家搬东西。
为什么用“搬”字呢,因为姑父每次拿走的量都不小。夏天搬菜,整筐整筐地搬,虽说大东他们也吃不完吧,可姑父搬走的那些菜都够在市场开个菜铺了。
到了秋天,姑父就更夸张了,恨不得把大东家收的麦子啊豆子啊红枣啊啥的都给搬走。大东的父亲在镇上教书,母亲也有工作,倒不是很在乎这些东西。
可是,家里的东西都是父母和爷爷奶奶抽空侍弄出来的,平白就要被姑父拿走许多,一家人心里或多或少还是有些不舒服的。
不过,想着毕竟都是亲戚,是一家人,大东的父母也就没有过多计较,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十几年。
后来,大东考上了市里的重点高中,因为学校没有宿舍,父母便想着能不能暂时先让大东在姑父家暂住一个月,等他们找好房子了再搬出来。
可是,去到姑父家后,大东的父母刚刚起了个话头,一向好说话的姑父就翻脸了。
他觉得大东的父母这是想要占他的便宜,大东那么个大小伙子,又要吃又要喝的,他得费多少钱。况且,天天上厕所洗脸还要浪费水,大东的父母实在是太不客气了。
更夸张的是,姑父连一顿饭都没有留他们吃,几乎是半轰性质地将大东一家人“请”出了家门。
大东的父母觉得受到了侮辱,正在暗自神伤时,村里在市里买了房子的一个邻居主动找上了门,说他的房子空着,大东想住多久就去住多久。
大东的父母想到自己只是当初借了这个邻居一个月工资,他就如此帮忙,而自家所谓的亲戚一直从自家搬东西养自己,却连这么一点忙都不肯帮,真正是百感交集。更讽刺的是,到了秋收结束的时候,姑父竟然又上门来搬东西来了。
这次,大东全家都没有给他好脸,大东的姑父只好悻悻地离开了。
二、不交爱搬弄是非的亲戚
爱搬弄是非的亲戚,指的是那种总爱在人背后说三道四嚼舌根的亲戚,比如小萌家的堂婶胖婶。
小萌是单亲家庭,父亲在她十岁时就过世了。村里人看她们孤儿寡母的可怜,农忙时节总会抽空去帮她家收一收田。许是寡妇门前是非多吧,小萌自小就是在一片流言蜚语中长大的,其中嚼舌根嚼得最起劲的要属她的堂婶胖婶。
小萌的母亲是个懦弱的女人,从不肯跟胖婶计较,而胖婶呢,愈演愈烈,村里有人进小萌家借个东西,她都能给你杜撰出一出“张生夜会崔莺莺”,然后传得整个村风言风语。
小萌最讨厌胖婶编排这些胡话,可她绝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成为胖婶嘴里的女主角。
什么小萌哪是在大城市上学啊,根本就是去打工了,打工的地方也是那种不可说的地方。
小萌无奈,只好当着村里很多人的面砸出了自己的大学毕业证。这下,胖婶没话说了。可是,当小萌带着男友回了一趟家后,胖婶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嚼舌根。
什么小萌肯定是当了别人小三啊,那么好的男人怎么会看上她。什么那个男的肯定有隐疾啊,要不然怎么还不娶小萌过门呢。小萌母亲被胖婶气哭了好多次,小萌知道后也是恨不得找上门去跟胖婶理论。
可是,这样的人,越理论她越得劲。为了躲开胖婶,小萌索性在结婚时带走了母亲,这下,耳朵边清净了,世界也明亮了不少呢。
三、不交势利眼的亲戚
势利眼的亲戚,指的是那种在你风光时恨不得把你捧上天,在你落魄时却恨不得一秒之内跟你撇清关系的亲戚,比如秀秀的亲舅舅。
秀秀的父亲是做生意的,家里条件很不错。因为舅舅一直也没有个稳定的工作,秀秀的爸爸便时常带着他出去应酬什么的,算是半个助理,但领着分管总的工资。因为这层关系,舅舅一直对秀秀一家极好。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在秀秀生初中那年,家里的生意突然出了点问题,秀秀的父亲也因为经济问题进了监狱。家里的境况一落千丈后,秀秀的舅舅突然就再也不肯登门了,哪怕是他亲他帮忙送秀秀去医院打一下吊针,他都推三阻四地不肯出现。
后来,法院判决下来后,秀秀的母亲想筹一笔钱让丈夫少蹲几年监狱,求到弟弟门上时,更是连门都没有进去。想到弟弟的所作所为,秀秀的母亲十分失望,索性直接跟他断绝了关系。再后来,是秀秀父亲的老战友帮了她家一把,不仅秀秀的父亲很快就出来了,家里的生意也慢慢回归了正常。
谁曾想,这时秀秀那个曾经好得不像话的亲舅舅再一次出现了,甚至,他还夸张地定了花篮送到了秀秀家,虽然最后被秀秀父母给扔出了门。所以你看,这种势利眼的亲戚,你好时为了沾光对你是百依百顺,可当你落魄时,别说出钱出力了,他就是同情也懒得出一分的。
好了,有书君的故事讲完了。看完了故事,关于“亲戚再好,也有三不交”有没有道理,你恐怕已经有了自己的答案。总之,亲戚多是好,但交亲戚和交朋友是一个道理,一定要有原则,有底线,贵精不贵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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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戚再好也有三不交的,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对门,,这话说得很形象了。近亲有时不及近邻,为什么呢?很多描写高原乡村的小说像莫言的,高建群的等等,都会先赞扬一把,但写出的东西有奸有恶,有好有坏。
跟你是亲戚,但是打心底里瞧不起你的人,不要深交。这种势利的亲戚除非你升官发财暴富,否则你就是生重病想跟他借钱,他都会先骂你一顿然后一毛不拔。这样的亲戚没有同情心吗,没有爱心吗?毫无疑问是有的,但它仅限于有钱有地位的人,这种人一旦深交很容易让自己气绝身亡。
爱讲闲话,颠三倒四,挑拨离间的不要深交。村里有个老太太,也算是几十年的宗亲了吧,但嘴里总是没个把门的,整天不是对着我爸说我奶奶怎么怎么偏爱儿子,就是对着我妈说,二媳妇对她怎么怎么不满,搞得我们一家子有段时间乌烟瘴气的,后来我家里人也看清了,老太太说话唯恐天下不乱,九分是鬼话,听听随意附和也就算了。这种搬弄是非的亲戚真的交不得,要不然你家里什么时候妻离子散都不懂,你还傻乎乎的感激她告诉你一起的,我……特么?……!!!!
贪小便宜,自私自利的亲戚交不得。这么说吧,族里有位老叔,前几十年都在外边闯荡,不晓得的人以为他挣了什么大钱,回来就起了房子。其实外强中干,嘴上一套一套的,结果身上买砖头的钱都不够,他那房子,是挨家挨户求我们亲戚借点凑起来的,一砖一瓦都是亲戚们的血汗钱。借这个词说的好听,其实是送,他整天好吃懒做就躺在家里,何时能还钱没钱了就挨家挨户蹭饭,再不济就去借人家的菜地种点菜,借菜地借着借着成了他的了,摊上这种亲戚,真的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
所谓的俗语也是大多数劳动人民创造出来的,反映人民生活经验和愿望!俗话说得好,一朝天一朝臣。过去特别是农村的谁家没几十个亲戚都不敢说话了,大姓家族的甚至更多,所以少几个亲戚也无伤大雅。现在呢,独生子女那么多,过个三代联系的都不多了。大部分还是四处漂泊,身边能有几个亲戚?人无完人,谁身边又没有几个喜欢占点小便宜的朋友呢,还不一样也相处的很好!难道就因为一个亲戚占了你点小便宜就老死不相往来了?只要人好占点小便宜也没啥大不了的,心里明白就好啦!就事而论,知道那个是个怎么样的人。朋友不也是一样,将心比心罢了!本来亲戚就不是很多了,能包容不比老死不相往来好吗?
中国过去是个农耕 社会 ,人们大都生活在村子里,过去的农村是相对封闭的 社会 ,由于一年四季要忙于农事,过着是自给自足的日子,是小农经济,曾有这样一句话“小农经济象根草,微风一吹它就倒”,所以一个家庭,遇到什么事情时,是需要亲戚帮忙的。旧时亲戚之间一般往在一个村或邻村的居多,相互之间帮忙也能顾得上,不然哪时交通工具落后,道路崎岖,以步行为主,条件好的也就是骑个驴和坐个马车,距离远的是帮不上忙的。。过去亲戚之间帮助,显得虽然很重要,但总有一些人是不能交的,如果与其交往也会影响自家的家风,说不定还会败了自己的家。
一不交不孝之人。中国的传统文化是非常注重孝道的,中国过去又是个农耕 社会 ,几千年来也没什么社保,人们辛辛苦一辈子,起早贪黑,辛苦劳作,就是为了养家。那时讲究养儿防养,如果劳作了一辈子,人老了,儿子长大了,儿子又孝顺,这不仅是一件悲凉的事情,甚至都无法活下去了。因而历朝历代,都非常重视孝道,甚至制定了严厉的律条,对于不孝之徒,是会严厉惩罚的。在民间人们对于不孝之徒也是深恶痛绝的,就是亲戚之间,也不愿与其行走。
二不交吃、喝、嫖、赌、抽之徒。农村人把爱吃喝嫖赌抽之人称为二流子。“吃”是指好吃懒做,只想吃好的却不愿干活,不是指人吃的多;“喝”是指整天喝酒戏听曲;“嫖”指的是在村里找娘们或;“赌”是指,过去村里主要有执骰子、推,打麻将等方式;“抽”指的抽大烟,不是指人们抽香烟和旱烟。由于爱吃喝嫖赌抽,无论那一种,都会败家,所以旧时的大多数的村里人,是不愿与其打交的,就是亲戚之间也不愿与其交往。
三不交借钱不还之人。过去常说偿命欠债还钱,把欠债还钱都与偿命并列了,可见人们对欠钱不还的人的痛恨。人们还说,勤借勤还,再借不难。旧时以小农经济为主,如果借了人家的钱不还,会影响其一家生计的,甚至会把人家拖入贫困之中。所以就是亲戚之间,也是不愿借钱给借钱不还之人的。
过去农村人们最不愿交的就是上面三种人,就是亲戚也不愿与其交往。
自私自利,你过得好,他就巴不得能从你这里分一杯羹;你过得不好,躲的远远的,生怕你问他接什么东西。
亲戚也分远近和好坏。
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意思:不分别关系的亲疏,不区分地位的尊卑,一切用法律来判断。
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出自《史记?太史公自序》。
《太史公自序》是司马迁为《史记》一书所做的序文,排在全书的最后。全序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叙述司马氏的世系及其父司马谈的论六家要旨。第二部分叙述司马迁自己的经历及作《史记》的原由旨趣。第三部分对《史记》中的每一篇作了非常简要的介绍。
这是《史记》的自序,也是司马迁的自传,人们常称之为司马迁自作之列传。不仅一部《史记》总括于此,而且司马迁一生本末也备见于此。文章气势浩瀚,宏伟深厚,是研究司马迁及其《史记》的重要资料。
《太史公自序》作品赏析:
《太史公自序》历述了太史公世谱家学之本末。从重黎氏到司马氏的千余年家世,其父司马谈重老庄之学术思想,司马迁本人成长经历,继父志为太史公,及其著述《史记》之始末,无不具备于篇中。但作者娓娓道来,错落有致,累如贯珠。叙写司马迁千余年家世,不过数百字,而系次井然。耕牧壮游,磊落奇迈的倜傥少年形象跃然纸上。
特别是作者用相当篇幅序写六家的要旨,论道六经的要义,充分而深刻地反映了司马父子的学术思想。对儒、墨、名、法、道及阴阳六家的分析精辟透彻,入木三分,指陈得失,有若案断,虽历百世而无可比拟。全序规模宏大,文气深沉浩瀚,是《史记》全书的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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